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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3:关于子公司破产清算更换管理人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召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0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破产清算更换管理人及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召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25 年12 月19 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 司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银祥油脂”)收到福建省厦门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关于受理破产清算的《民事裁定书》。2026 年1 月30 日,东方银祥油脂收到厦门中院(2026)闽02 破39 号《决定书》及 厦门中院发布的《公告》,指定东方银祥油脂管理人,通知东方银祥油脂债权人 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6 年3 月10 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内容 分别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19 日、2026 年1 月30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破产清算被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启动债权申 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近日,东方银祥油脂收到厦门中院(2026)闽02 破39 号之一《决定书》及 公告,厦门中院重新指定北京观韬(厦门)律师事务所担任东方银祥油脂管理人, 变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为2026 年4 月8 日9 时30 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东方银祥油脂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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