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
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议案》。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5年9月3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1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734,719,719 | 35.34 |
| 2 | HOLCHINB.V. | 451,333,201 | 21.71 |
| 3 | 华新集团有限公司 | 338,060,739 | 16.26 |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62,092,751 | 2.99 |
| 5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12,810,000 | 0.62 |
| 6 |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 11,289,600 | 0.54 |
| 7 | 黄建军 | 10,035,158 | 0.48 |
| 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9,781,286 | 0.47 |
| 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9,004,238 | 0.43 |
| 10 | 代德明 | 7,700,000 | 0.37 |
注: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