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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科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7

证券代码:600794证券简称:保税科技公告编号:2025-061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石化交易大厦2718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6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53,139,4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7.756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季忠明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49,421,89399.17953,313,6000.7312404,0000.0893

2、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48,314,49398.93524,543,5001.0026281,5000.0622

3、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为关联方交割库业务提供反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5,803,20576.63384,425,40021.4599393,1001.9063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48,507,59398.97784,359,4000.9620272,5000.0602

5、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49,070,79399.10213,788,1000.8359280,6000.0620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49,334,19399.16023,308,8000.7301496,5000.1097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6,904,10581.97233,313,60016.0685404,0001.9592
2关于2026年度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15,796,70576.60234,543,50022.0326281,5001.3651
3关于2026年度为关联方交割库业务提供反担保预计的议案15,803,20576.63384,425,40021.4599393,1001.9063
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15,989,80577.53874,359,40021.1398272,5001.3215
5关于授权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16,553,00580.26983,788,10018.3694280,6001.3608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16,816,40581.54713,308,80016.0452496,5002.4077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表决通过,其中议案3关联股东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朱军辉、陈慧宇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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