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详细内容见2024年1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806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明确,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前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