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1证券简称:广誉远公告编号:2026-010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的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价格: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26.09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均无股份减持计划。如前述人员/公司在上述期间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
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若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原因发生变化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可能会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程序及监管审批或备案程序。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5、若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则存在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6/3/26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万元~5,000万元 |
| 回购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回购价格上限 | 26.09元/股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回购股份方式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 回购股份数量 | 114.99万股~191.64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
|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0.23%~0.39%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更有效地将股东利益与公司及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适宜时机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已回购股份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本回购方案将按修订后的法律法规或政策相应修改。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新发布的有关监管规定对上述公司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作出调整的,则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新规执行。
4、本次回购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回购用途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 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回购实施期限 |
| 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3000-5000 | 114.99-191.64 | 0.23-0.39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 |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26.09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在回购期限内,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6.09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1,149,865股至1,916,443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回购后(按回购下限计算) | 回购后(按回购上限计算)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 | 0 | 0 | 0 | 0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89,491,141 | 100 | 489,491,141 | 100 | 489,491,141 | 100 |
| 其中: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 0 | 0 | 1,149,865 | 0.23 | 1,916,443 | 0.39 |
| 股份总数 | 489,491,141 | 100 | 489,491,141 | 100 | 489,491,141 | 1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246,051.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4,869.23万元,货币资金余额为29,643.54万元。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5,000万元计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2.03%,约
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3%,占公司货币资金的16.87%,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改善未来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经营质量提升。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减持计划。
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存在增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增持数量 | 实施期限 |
| 任岩 | 董事、常务副总裁、财务总监 | 20000股 |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 |
| 吕洪宇 | 副总裁 | 20000股 |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 |
| 王鹏浩 | 副总裁 | 20000股 |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 |
| 张华中 | 副总裁 | 20000股 |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 |
| 柳花兰 | 副总裁 | 20000股 |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 |
| 唐云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20000股 |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 |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
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分别回复,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没有减持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主体未来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本次公司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董事会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被授权公司管理层有权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具体实施回购方案,以及在回购期限内,当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公司管理层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
6、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在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若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则存在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