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5证券简称:中航重机公告编号:2025-070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9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45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426.3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五)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9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黎程
拥有注册会计师、土地估价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服务,2013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冠昊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度审计报告,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4年度审计报告,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悦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执业资质。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参与多家IPO审计业务,至今为国电电力、中直股份等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宋治忠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工作,1997年11月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航重机、冠昊生物、万顺新材、美盈森、金莱特、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信立泰、快意电梯、卫光生物、特一药业、联得装备、白云山、安妮股份、瑞华泰、共同药业、丰林集团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审计费用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205万元(其中决算审计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55万元),在现有审计范围无变化的情况下,预计公司2025年审计费用控制在205万元以内。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