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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重机: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8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0765公司简称:中航重机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中航重机600765力源液压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志宏陈应发
电话0851-886007650851-88600765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小碧布依族苗族乡木头村机场路16号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小碧布依族苗族乡木头村机场路16号
电子信箱zhzjgk@163.comzhzjgk@163.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31,108,495,610.8330,324,946,996.082.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295,928,084.2413,976,306,046.932.29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5,750,607,957.006,022,288,108.71-4.51
利润总额686,004,860.01901,593,548.49-23.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2,035,046.27729,925,076.51-32.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0,371,100.41692,526,268.54-30.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2,708,936.58-588,961,382.83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66.09减少2.6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0.49-36.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10.49-36.73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04,44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27.33430,506,06400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8075,563,63600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8228,707,99700
贵州省贵鑫瑞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有法人1.7627,678,57127,678,5710
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5624,618,99200
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2319,345,23819,345,238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军工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1518,155,577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0816,949,274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国家安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0616,754,06200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416,412,661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名股东中,第一、第五、第十大股东均隶属第二大股东,第二大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这四位股东与其它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前10名无限售股东中,第一、第四、第八大股东均隶属第二大股东,第二大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这四位股东与其它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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