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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沈飞: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1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7 日召开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中航沈飞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 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 公司权益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本议 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 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 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 额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0 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 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 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的 其他人士具体办理上述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主体; 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 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其他相关 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

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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