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5 年,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大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事务所2025 年审计过程 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事务所能够满足公 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一、资质条件与执业记录
大信事务所成立于1985 年(2012 年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 号22 层2206,首席合 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大信事务所合伙人数 量182 人,注册会计师1,053 人,其中超500 名注册会计师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事务所拥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质、H 股企业审计资质、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核心证书,可承接境内 外上市、央企、军工、跨境等全领域审计与咨询业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晨起,合伙人,2010 年成为 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大信事 务所执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一萌,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冯发明,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工作,2013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 执业。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 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二、质量管理水平
(一)专业技术咨询
大信事务所制定了专业技术咨询规程,以便于业务执行过程中对 相关问题进行专业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并设置了专业技术咨询部门, 负责事务所层面的咨询活动。项目组层面的咨询,主要由项目合伙人 及具备相应经验的人员负责。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事务所对 于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等为公司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咨询 及可行的解决方案。
(二)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事务所制定了意见分歧解决规程,以解决不同人员之间存在 的分歧,包括:项目组内部、质量复核部内部、项目组与质量复核部 及专业技术咨询部之间的分歧等。明确了分歧应遵循“质量优先、自 下而上、担责者定、民主集中”的原则。质量管理委员会是重大事项 分歧解决的最高决策机构。在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 致意见,无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大信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总所、各地区业务 总部及分所,设置质量复核机构,质量复核机构需要对《审计业务项 目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A、B、C 类业务项目实施独立复核,必要时, 可以对所有业务项目实施独立复核。由总审计师领导项目质量复核工 作。在项目组未将复核意见落实到位之前,不得签发报告。2025 年 度审计过程中,质量复核人员与项目合伙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讨论了 重大事项,对重点问题、报告及辅助披露问题等提出复核意见,项目 组及时书面回复反馈意见,提供了落实情况的相关证据。
(四)监控与整改
大信事务所为促进项目组不断提高业务质量,形成持续改进质量 的组织文化,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 号、5102 号的 规定建立了全所范围内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对质量管理体系及业 务项目质量进行日常评价和定期检查,确定监控检查发现的情况并识 别的缺陷,评价识别出的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广泛性,针对已识别出的 缺陷,调查缺陷根本原因,设计、实施并评价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根 据问责机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事务 所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项目组成员未因质量问题受到问责。
三、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事务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分 别在计划、预审、终审、报告出具、工作总结阶段制定了详细、合理 的审计工作方案,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
1.审计计划阶段,通过对公司的了解,制定了2025 年度的审计 计划,包含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2.现场预审阶段,提示公司可能对财务报告结果产生影响的风险 事项及可能影响年报进度的事项等。就年报审计方案、总体时间安排 等与公司做好沟通与衔接。同时,就重大会计问题、争议事项提出专 业意见,并积极协调解决。
3.现场终审阶段,在公司形成未审报告后,审计项目组按计划进 驻现场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涉及到 的会计调整事项与公司进行现场沟通,编制审计报告初稿。
4.报告出具阶段,项目组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履行事务所内部的 独立质量控制复核程序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5.工作总结阶段,收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 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信事务所在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配备了专业审计工作团队, 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项目合伙人由资深合伙 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经验丰富的审计项目经理担任。大信事务 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金融工具 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全程为审计服务提供支持。大信事
务所投入足够的审计力量与时间用于审计工作,从进度、质量、资源 等方面提供保障,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信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 责任义务。大信事务所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网络平台信息 管理办法》等制度,专人负责信息安全工作。大信事务所的信息系统 采用私有云部署方式,服务器架设在境内,数据信息在境内存储,符 合国家安全保密规定。2022 年,大信事务所取得了中国信息安全测 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一级资质证书》。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大信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 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 政部相关规定。
综合以上信息,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事务所作为2025 年度审 计机构,其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符合要求,项目组成员满足独立 性规定,具有必需的业务水平,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公允发表 意见,较好地完成了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此页无正文,系《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签章页)
人质份有限 沈
2026 年3 月27 日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