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洲际油气”)收到公司股东厦门久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久承”)通知,其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厦门久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措施的决定》[2025]34号,因厦门久承于2025年3月31日通过集中竟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洲际油气股票5,976,000股,本次减持后,厦门久承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7.03%降至6.89%。上述减持行为发生日距离减持计划披露日不足15个交易日,且厦门久承未及时将该减持事实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九条第一款、《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决定对厦门久承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厦门久承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洲际油气上缴价差,同时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规范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厦门久承应于整改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报送整改报告。
上述事项不涉及本公司,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