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海钦股票代码:60075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250号2幢三层B373室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250号2幢三层B373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钦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钦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次权益变动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1
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 3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 4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5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 6
第六节备查文件 ...... 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8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9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 *ST海钦、海钦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53.SH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投资原因减少所持公司股份 |
| 本报告书、本报告 | 指 |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名称 | 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071221564B |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250号2幢三层B373室 |
| 法定代表人 | 林河 |
| 注册资本 | 27000万元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经纪),建筑用钢筋产品、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合金、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副产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13年6月21日 |
| 营业期限 | 2013年6月21日-2033年6月20日 |
| 通讯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250号2幢三层B373室 |
| 联系电话 | 13706955333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与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由自然人林河持股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监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及长期居住地 |
| 刘凡 | 男 | 监事 | 中国,中国 |
| 林河 | 男 | 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中国,中国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3,806,979股变动至11,515,3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变动至5%。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投资原因减少所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主动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本次权益变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
| 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3,806,979股 | 6% | 11,515,379股 | 5%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3,806,9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1,515,3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4,432,096股,上述减持行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海钦股份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河
2026年2月2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壶江路2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1号研发楼306 |
| 股票简称 | *ST海钦 | 股票代码 | 60075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250号2幢三层B373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13,806,979股持股比例:6%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11,515,379股持股比例:5%变动数量:2,291,600股变动比例:1%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6年2月27日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主动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法定代表人:
2026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