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人调整为7人,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人数及独立董事占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的要求。
鉴于上述董事会人数调整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表:
| 制度名称 | 原内容 | 修订后 |
| 《公司章程》 | 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 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第十六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人,设董事长1人。 | 第十六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人,设董事长1人。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