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3,981,773.98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90,611,55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58,623,000股后,以
3,031,988,551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599,427.5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03,198,855.1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5.46%;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56,058,783.5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859,257,638.6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43.81%。其中,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03,198,855.1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5.4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03,198,855.10 | 309,061,155.10 | 79,428,719.87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4,011,400.00 | 149,991,657.4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61,420,763.20 | 2,005,394,698.48 | 264,694,255.50 |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93,981,773.98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691,688,730.07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154,003,057.44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410,503,239.06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845,691,787.51 | ||
| 现金分红比例(%) | 59.96 |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 | 否 | ||
| 否低于30% |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845,691,787.51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