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曲江文旅股票代码:600706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3168号雁翔广场
号楼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累计下降6.36%)
签署日期:
2025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江文旅”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曲江文旅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人员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上市公司、曲江文旅、公司 | 指 |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旅游投资集团 | 指 | 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第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133757829312H |
| 注册地址/住所 | 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3168号雁翔广场1号楼9层 |
| 法定代表人 | 庄莹 |
| 成立时间 | 2004-7-14 |
| 经营期限 | 2004-7-14至长期 |
| 注册资本 | 63766.176万元人民币 |
| 主要股东 |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9023%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4.0977%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酒店管理;休闲观光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发布;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柜台、摊位出租;游乐园服务;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专业设计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水产品收购;鲜蛋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树木种植经营;花卉种植;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通讯地址 | 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3168号雁翔广场1号楼9层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别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谢晓宁 | 总经理 | 女 | 中国 | 西安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旅游投资集团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因司法划转减持了其持有的曲江文旅部分无限售流通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内,存在根据司法划转处置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4,511,1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90%。
二、本次权益变化基本情况
(一)前期变动情况2025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司法过户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于2025年6月
日将旅游投资集团持有的曲江文旅股票
万股过户至西安中马国际置业有限公司。该部分股票占曲江文旅股份总股本比例为3.14%,占旅游投资集团持股的6.99%。2025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司法过户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查询显示,旅游投资集团所持有曲江文旅421万股股票已执行过户。
|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划转日期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均价(元/股) | 变动比例 |
| 旅游投资集团 | 司法划转 | 2025年6月20日 | 800 | 8.20 | 3.14% |
| 2025年10月22日 | 400 | 8.11 | 1.57% | ||
| 21 | 9.67 | 0.08% |
(二)本次变动情况
|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划转日期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均价(元/股) | 变动比例 |
| 旅游投资集团 | 司法划转 | 2025年10月31日 | 400 | 8.29 | 1.57%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本报告书出具日前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曲江文旅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放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曲江文旅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 |
| 股票简称 | 曲江文旅 | 股票代码 | 60070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旅游投资集团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陕西省西安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不变,但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114,511,121股持股比例:44.9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16,210,033股(累计)变动比例:6.36%(累计)变动后数量:98,301,088股变动后比例:38.54%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6月20日、10月22日、10月31日方式:司法划转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