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39.85%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35.86%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注:变动后比例按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后的总股本1,550,770,563股(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计算。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剑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均胜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30201730181704E□不适用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一致行动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王剑峰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_____________?不适用 |
二、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及5%整数倍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1)。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1,395,670,563股增加至1,550,770,563股(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公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剑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因本次发行上市被动稀释触及1%刻度,合计持股比例由本次发行上市前的39.85%降至35.86%,其中均胜集团持股比例因本次发行上市被动稀释触及5%整数倍,持股比例由本次发行上市前的37.31%降至33.57%。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资金来源(仅增持填写) |
|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均胜集团 | 52,066.9101 | 37.31 | 52,066.9101 | 33.57 | / | / | / |
| 王剑峰 | 3,543.6959 | 2.54 | 3,543.6959 | 2.29 | / | / | / |
| 合计 | 55,610.6060 | 39.85 | 55,610.6060 | 35.86 | - | - | - |
注:变动前比例按本次发行上市前总股本1,395,670,563股计算,变动后比例按本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1,550,770,563股(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计算。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引起公司总股本增加,进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是否行使超额配股权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