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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集团: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9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于2025年10月25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做出的必要调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取消监事会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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