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于2026 年2 月2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材料汇编, 并于2026 年3 月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 事9 人,由公司董事长李超佐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满足公司2026 年日常经营等资金需求,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19 亿元(包括借新还旧)的融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函、流动 资金贷款等,并根据相关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信用进行担保或者合法拥有的 财产作为上述融资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选择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授权法定代表人与金融机 构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 效。授权期间内,公司将不再逐笔就融资事项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