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航通3:关于收到刑事二审判决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05

证券代码:400098证券简称:航通3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刑事二审判决书的公告

●重要事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刑事二审判决书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公司为被害单位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收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3)赣刑终92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事实和基本情况2023年7月11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2021)赣01刑初1号】,判决如下:1.被告单位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五百四十万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2.被告单位深圳市海派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3.被告人邹永杭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19日起至2038年8月18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4.被告人张奕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六十万元;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13日起至2034年11月12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5.被告人曹君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26日起至2027年8月25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6.被告人魏辰晨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3日起至2023年7月12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7.责令被告单位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分别退赔被害单位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八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人民币三千二百二十万元、四千二百一十二万元、二亿五千一百三十万二千八百八十元。8.追缴被告单位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税款人民币四千九百万二千七百一十四元七角六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追缴被告单位深圳市海派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税款人民币四亿三千三百零九万六千四百一十四元一角一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9.追缴被告人邹永杭、张奕等持有的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千七百九十六万七千零三十一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其中被告人邹永杭名下四千二百三十五万七千二百三十二股、被告人张奕名下七百二十一万八千七百二十股,朱汉坤名下一千二百三十九万三千九百八十八股、南昌万和宜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名下五百九十九万七千零九十一股,均应追缴),发还被害单位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责令被告人邹永杭、张奕与他人共同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七百四十七万六千三百七十三元四角一分(其中被告人邹永杭退赔四百六十五万九千二百九十五元五角二分、被告人张奕退赔七十九万四千零五十九元二角,朱汉坤退赔一百三十六万三千三百三十八元六角八分、南昌万和宜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退赔六十五万九千六百八十元零一分)。11.查封、扣押在案房产、车辆拍卖、变卖所得款项及冻结在案的款项用于退赔本案被害单位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

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编号为:临2023-023)。

二、案件判决情况一审宣判后,原审被告人邹永杭、张奕、曹君不服,提出上诉。现案件已审理终结,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3)赣刑终92号】,判决如下:

(一)维持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赣01刑初1号刑事判决第

一、二、六、七、八、九、十、十一项,即:1.被告单位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五百四十万元。2.被告单位深圳市海派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6.被告人魏辰晨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7.责令被告单位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分别退赔被害单位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八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人民币三千二百二十万元、四千二百一十二万元、二亿五千一百三十万二千八百八十元。8.追缴被告单位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税款人民币四千九百万二千七百一十四元七角六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追缴被告单位深圳市海派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税款人民币四亿三千三百零九万六千四百一十四元一角一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9.追缴被告人邹永杭、张奕等持有的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千七百九十六万七千零三十一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其中被告人邹永杭名下四千二百三十五万七千二百三十二股、被告人张奕名下七百二十一万八千七百二十股,朱汉坤名下一千二百三十九万三千九百八十八股、南昌万和宜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名下五百九十九万七千零九十一股,均应追缴),发还被害单位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责令被告人邹永杭、张奕与他人共同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七百四十七万六千三百七十三元四角一分(其中被告人邹永杭退赔四百六十五万九千二百九十五元五角二分、被告人张奕退赔七十九万四千零五十九元二角,朱汉坤退赔一百三十六万三千三百三十八元六角八分、南昌万和宜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退赔六十五万九千六百八十元零一分)。11.查封、扣押在案房产、车辆拍卖、变卖所得款项及冻结在案的款项用

于退赔本案被害单位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

(二)撤销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赣01刑初1号刑事判决第

三、四、五项,即:3.被告人邹永杭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4.被告人张奕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六十万元;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5.被告人曹君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三)上诉人邹永杭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19日起至2034年8月18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

(四)上诉人张奕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13日起至2029年11月12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

(五)上诉人曹君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26日起至2025年3月25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根据以上生效法律文书,公司将依法申请法院执行如下

财产:

(一)追缴被告人邹永杭、张奕等持有的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千七百九十六万七千零三十一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其中被告人邹永杭名下四千二百三十五万七千二百三十二股、被告人张奕名下七百二十一万八千七百二十股,朱汉坤名下一千二百三十九万三千九百八十八股、南昌万和宜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名下五百九十九万七千零九十一股,均应追缴),发还被害单位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查封、扣押在案房产、车辆拍卖、变卖所得款项及冻结在案的款项用于退赔本案被害单位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

公司将积极向邹永杭、张奕等追偿损失,并根据追偿进展情况确认本次判决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持续关注该案件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