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74股票简称:川投能源公告编号:2025-076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2025年及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预计对公司未来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提案报告》。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起对2025年及以后年度新投产的大型水电站项目的挡水建筑物折旧年限进行变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日期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2025年12月30日起执行。
(二)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
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等相关行业规范对水工结构钢筋混凝土耐久性及发电建筑物中Ⅰ及Ⅱ类建筑物的对应合理使用年限为100年的相关规定,公司新建的大型水电站项目的挡水建筑物,预计使用寿命较以前年度已投产项目相对更长。为了更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型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上限多数处于50年-60年之间的行业特性,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新建大型水电站项目挡水建筑物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根据预计可使用情况,对2025年及以后年度新投产的大型水电站项目的挡水建筑物折旧年限进行变更,对2025年以前已投产的水电站项目的挡水建筑物折旧年限不作调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公司房屋建筑物(含大坝、隧道等)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折旧年限为20-50年,其中挡水建筑物折旧年限为50年。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公司房屋建筑物(含大坝、隧道等)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折旧年限为20-60年,其中,2025年以前已投产项目,挡水建筑物折旧年限为50年;2025年及以后投产的大型水电站项目,挡水建筑物折旧年限为60年。
| 资产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建筑物(含大坝、隧道等) | 平均年限法 | 20-50 | 5、3、0 | 2.00-4.75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按照公司现有的资产规模及构成测算,本次折旧年限调整后,固定资产每年将减少计提折旧959.42万元,增加利润总额959.42万元、净利润815.50万元、归母净利润489.30万元(最终影响数以公司经审计的金额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 资产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建筑物(含大坝、隧道等) | 平均年限法 | 20-60 | 5、3、0 | 1.67-4.75 |
章程》的规定,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