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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集团: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2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先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袁先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简历:

袁先明先生:1979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浙江尖峰水泥有限公司瑞安分部经理,浙江尖峰登城水泥有限公司市场部副经理、经理,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贵州黄平尖峰水泥总经理,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上海北卡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上海北卡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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