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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9

股票代码:A 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6-007

B 股:900932

陆家B 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控制的主体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涉案金额:本金人民币1,830,600,000 元及利息、违约金、律师费、保全费、 诉讼费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前期,申请执行人已对该诉讼所涉及的抵押资产采取保 全措施,本次执行结果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终结本 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陆 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国际信托”)与南京世荣置业有限公司、 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芜湖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南京世茂新发展置 业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因债券交易产生债务纠纷,陆家嘴国际信托于 前期已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以及财产保全。

2023 年2 月3 日,陆家嘴国际信托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一审判决书(2022) 沪74 民初1067 号。之后,原审被告南京世荣置业有限公司、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芜湖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不服上海金融法 院作出的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 年6 月29 日,陆家嘴国际信 托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二审判决书(2023)沪民终388 号。因南京世荣 置业有限公司等债务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陆家嘴国际信托申请强制执行,

并于2023 年7 月26 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沪74 执1381 号。具体情况分别详见公司于2022 年12 月13 日、2023 年2 月7 日、2023 年6 月 10 日、2023 年7 月1 日、2023 年7 月28 日披露的临2022-050、临2023-007、临 2023-060、临2023-064 及临2023-068 号公告。

案件执行过程中,陆家嘴国际信托综合考虑后续处置的需要,设立了“陆家嘴 信托-鲲跃1 号财产权信托”用于承接并处置涉案相关债权。2025 年10 月20 日,陆 家嘴国际信托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沪74 执异116 号,裁定 变更陆家嘴国际信托(代陆家嘴信托-鲲跃1 号财产权信托)为(2023)沪74 执1381 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陆家嘴国际信托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2024)沪74 执恢141 号之三 执行裁定书。因涉案抵押不动产暂不具备处置条件,无法处置;且经穷尽财产调查 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上海金融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 序。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 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履行本案债务的义务,并将履行情 况及时告知本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前期,申请执行人已对该诉讼所涉及的抵押资产采取保全措施,本次执行结果 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 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 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暂无新的进展,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4 月19 日、2026 年1 月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及《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1)。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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