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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乐音响: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31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刘爽女士主持,会议出席董事人数及召开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章程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调整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构成如下:

提名委员会成员:郝玉成、罗丹、张君毅、金凡、章程,主任委员为郝玉成。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并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办法》《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新增《公司人工成本及工资总额管理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办业务资质出具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6)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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