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陈斌先生、吕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斌先生、吕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一、董事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陈斌 | 董事、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 2025年12月4日 | 2027年6月11日 | 工作调整 | 是 | 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 是 |
| 吕军 | 董事、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2025年12月4日 | 2027年6月11日 | 工作调整 | 是 |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 是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陈斌先生、吕军先生的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补选等相关后续工作。陈斌先生、吕军先生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2023年再融资相关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离任董事后将继续履行前述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陈斌先生、吕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