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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0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1月7日、1月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于2026年1月9日披露了《东方明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1)。2026年1月9日,公司股票再次以涨停价收盘。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股票交易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静态市盈率为62.01倍,滚动市盈率为91.09倍。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方明珠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96亿元,同比下降1.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2亿元,同比下降24.64%,主要系报告期内文化地产业务利润以及投资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公司股票于2026年1月7日、1月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披露了《东方明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01)。2026年1月9日,公司股票再次以涨停价收盘,现对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说明如下:

一、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主营业务由以融合媒体、智慧广电5G为主的智慧广电业务,以及以零售、文旅、文化地产为主的文化消费业务构成。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及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方明珠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96亿元,同比下降1.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2亿元,同比下降24.64%,主要系报告期内文化地产业务利润以及投资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三、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价近期波动较大,股票交易价格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9日收盘价累计涨幅33.07%,累计换手率15.04%。公司股价短期上涨幅度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已明显高于同期行业及上证指数涨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静态市盈率为62.01倍,滚动市盈率为91.09倍。

四、其他风险提示公司关注到有市场传闻公司持有超聚变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聚变”)以及AI应用的相关信息,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截至目前,超聚变已完成新一轮增资。根据前期披露,公司通过相关基金间接持有超聚变1.3182%股份,超聚变上市进程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主营业务为智慧广电业务、文旅业务及零售业务,现有业务可利用AI技术,增加服务场景、提升客户体验等,目前正处于初期(探索)阶段,公司不直接从事AI业务,AI应用不直接产生营收。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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