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2026 年2 月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学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2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