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11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自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福建泰豪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海德馨”,原名:
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不超过24,000万元的贷款本金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海德馨扩建生产基地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发展。目前海德馨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与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66)。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