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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水泥: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5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报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海 螺水泥”)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审查监督 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核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因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成员进 行了相应的调整:

2025 年1 月1 日至2025 年5 月28 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核委 员会由屈文洲先生、何淑懿先生、张云燕女士三人组成,屈文洲先生为 主席。

2025 年5 月29 日至2025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核 委员会由屈文洲先生、何淑懿女士、韩旭女士三人组成,屈文洲先生为 主席。

二、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审核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每次 会议讨论事项具体如下:

(1)2025 年1 月14 日,审核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阅了公司编 制的2024 年度财务报表,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公司2024 年度经营 情况及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安排及需要重点关注事项的汇报;公司审计师 安永汇报了2024 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及审计工作重点,审核委员会同 意审计师进入公司开展2024 年度现场审计工作;听取了审计师关于2025

年非鉴证服务一般政策的汇报。

(2)2025 年3 月5 日,审核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听取了安永关 于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认为审计师可以按照计划时间完 成审计工作。

(3)2025 年3 月24 日,审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i)2024 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之财务报告,并同 意提呈董事会审议;(ii)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年度业绩公告,并 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iii)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提呈 董事会审议;(iv)2024 年度发生的重大关联(关连)交易有关情况的 报告;(v)关于为附属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 提呈董事会审议;(vi)建议董事会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2025 年度国内及国际财务 审计师,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 年 度内控审计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vii)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审核委员会就安永从事本公司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履行了监 督职责,严格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核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等有关规定,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2025 年3 月24 日,审核委员会就安永从 事本公司2024 年度审计工作出具了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对安永的 工作做出了客观的评价。

(4)2025 年4 月29 日,审核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5 年8 月26 日,审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i)按照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之2025 年半年度财 务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ii)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 半年度业绩公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iii)2025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专 项检查报告;(iv)关于修订《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 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6)2025 年10 月30 日,审核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外,审核委员会于2025 年5 月29 日以签字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 关于委任第十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秘书的议案。

自编制本公司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和 内控审计工作开展以来,审核委员会全程参与:

(1)在审计师实施审计工作之前,审核委员会首先审阅了公司编制 的2025 年度财务报表,并同意审计师进场审计;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审 核委员会督促安永审计师按照工作计划认真做好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2)在审计师的年报审计工作完成到一定阶段时,审核委员会再一 次审阅了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认为审计师可以按照计划时间认真完 成审计工作。

(3)2026 年3 月24 日,审核委员会就安永从事本公司2025 年度 审计工作出具了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对安永的工作作出了客观的 评价。

同时,审核委员会在公司监事会撤销后积极承担监事会职责:

(1)财务监督方面,严格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核查会计政策合规性 与财务数据真实性,重点关注对关联交易及重大担保等事项的监督,确 保财务信息披露准确完整。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督方面,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依法行使职权,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3)内部控制与内外部审计监督方面,审阅内部控制工作报告及重 大事项检查情况的报告,督促完善内控体系,同时持续监督安永审计工 作,沟通审计重点与进展,协调内外部审计,保障审计工作客观有效。

三、总体评价

2025 年,审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审 核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等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能,对公 司财务报告审阅、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等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协调 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推进公司规范治理。

2026 年,审核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聚焦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关键领域,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 进公司内控体系有效运行,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 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屈文洲、何淑懿、韩旭

2026 年3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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