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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长运: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8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参与表决的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经会议审议和出席会议的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未发现参与公司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600万元,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为二级子公司萍乡昌荣公交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万元,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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