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我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经公司2025年8月14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我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12月29日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我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下面,我就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进行说明:
李岳军,男,1966年9月出生,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任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岳华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众环(北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丽日方中(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董事、财务负责人。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且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内(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12月31日),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临时股东会2次。我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参加会议 | 参加股东会次数 |
| 李岳军 | 6 | 6 | 0 | 0 | 否 | 2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内(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我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 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
| 召开次数 | 出席次数 | 召开次数 | 出席次数 | |
| 李岳军 | 3 | 3 | 1 | 1 |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积极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以便更好的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提升投资者信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认真了解公司关键业务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同时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了解公司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五)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通过参加会议、现场及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与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项决策及实施进展。同时,密切关注宏观环境与市场变化,审慎提出独立意见,并持续跟踪重大事项后续落实情况。
我于2025年9月对公司部分所属在黔企业进行现场调研,加深对公司经营情况的了解,我实地考察公司市场、生产流程、技术研发能力等情况,听取了所属企业汇报,为企业效率提升、优化流程等提出针对性建议和指导。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间内,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办公室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与本人保持高效顺畅沟通,通过及时送达会议文件、定期通报经营状况与重大事项进展等方式,充分保
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使本人能够及时、准确了解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全貌,为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职权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公司通过购买董责险的方式,有效降低独立董事履职风险,并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对公司《贵航股份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以上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间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间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披露,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持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或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职时,公司已完成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工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职期间内,我审议了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认为聘任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聘任程序符合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间内,我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审查了上述人员的简历、资料,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聘任程序符合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任职期间内,我对公司管理层2024年年薪发放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高管年薪发放方案符合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个人工作业绩及贡献。
(十)其他履职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参加培训与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参加贵州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贵州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专题培训”。通过持续的学习,不断积累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相关的知识和经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6年,我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管理层的沟通,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2026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