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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航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4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为陈和平先生、李岳军先生、吕小林先生。赵治纲先生于 2024年12月19日因个人工作原因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辞去第七届独立董事、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由于赵治纲先生的辞职造成公 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并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没有 会计专业人士,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在公司独立董事补选期间继续履行 职责至2025年8月14日。王翊先生因2025年12月29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不再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陈和平先生、李岳军先生、吕 小林先生、赵治纲先生、王翊先生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 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独立性要求,与公司及公 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对独立董事陈和平先生、李岳军先生、吕小林先生、赵治纲先生、王翊先 生的任职情况、自查报告及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 独立董事陈和平先生、李岳军先生、吕小林先生、赵治纲先生、王翊先生不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

公司及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在2025 年度的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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