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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股份:关于2026年拟为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0

国药股份关于2026 年拟为控股子公司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发放内部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满足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药 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天星”)业务发展对资金的 需求,并且本着节约财务成本,降低财务费用的原则,公司拟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 向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发放内部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等形式),总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4 亿元,内部借款年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借款期限为一年。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国控天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 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整体风险可控。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并且本着节约财务成本, 降低财务费用的原则,公司拟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发放内部 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等形式),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内部借款年 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为一年。本次内 部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有利于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开展 日常经营业务。公司本次向国控天星发放内部借款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6 年3 月1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国药股份关于2026 年拟为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发放内部借款的议案》,全体董事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 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国控天星基本情况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 号十七区18 号楼4 层401-1 室

3.法定代表人:袁征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 医疗设备租赁;药品进出口;消毒器械销售;药品生产;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 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 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 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一类医疗设备 租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新型建

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密封用填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技术玻璃 制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 流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 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 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物联网技术研发;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零 件、零部件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 品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销售(除 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成立时间:2002 年7 月19 日

7.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国控天星51%的股权,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持有国控 天星20%的股权,日本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持有国控天星20%的股权,公司控股股 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国控天星9%的股权。

公司与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日本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国控天星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日本国东京都千代田区丸之内2 丁目3-1

2.法定代表人:中西胜也

3.经营范围:本公司在能源、金属、机械、化学品、食品、消费品、基础设施、 房地产等广泛领域,通过本公司或本公司拥有股份或股权的其他公司,进行商品和

资源的买卖、生产、制造和开发、此外还开展金融与物流事业、新事业开发以及提 供各种服务等多方面的事业

4.成立时间:1954 年7 月1 日(注册日期1950 年4 月1 日)

(2)日本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日本国东京都中央区京桥3 丁目1-1

2.法定代表人:渡边秀一

3.经营范围:作为控股公司,通过持有从事以下业务的关联公司股份,对其经 营活动进行管理与支持,并开展本集团层面的业务开发等相关工作。相关业务包括: 医疗用药品等批发业务、化妆品、日用品及一般用药品批发业务,以及兽用药品、 食品加工原材料批发等相关业务。

4.成立时间:1898 年10 月8 日

(三)国控天星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到2025 年12 月31 日,国控天星(合并)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36,089.40 万元,负债总额为243,632.02 万元,净资产为92,457.38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 入527,010.52 万元,净利润为7,636.15 万元。2025 年末,国控天星的资产负债率 为72.49%。

(四)公司上年度对国控天星发放内部借款情况

2025 年5 月起,公司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发放内部借款 总额度不超过肆亿元人民币,实际提供金额肆亿元,尚未到期,不存在财务资助到 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平等协商,甲方(公司)同意向乙方(国控天星)提供借款用于乙方经营周 转,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的币种、金额、用途和期限

1.借款金额及用途:人民币4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万万元),用途限于 公司经营周转;

2.借款期限:自2026 年5 月9 日至2027 年5 月8 日。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二条借款利率及还款方式

1.借款利率: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LPR。

如果LPR调整,国药股份内部借款的基准利率相应调整。

借款中:借款金额:人民币40,000万元,利率为1年期LPR。

2.计息方法:甲方按月计算借款利息,按季与乙方结清借款利息。借款利息从 乙方实际收款日到实际还款日按日计算利息,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

3.借款期限到后,乙方应当在3日之内一次性将借款本金和利息一共归还甲方。

第三条借款方式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通过指定银行的委托贷款方式发放。

第四条先决条件

为保证甲方利益,乙方应负责督促并确保少数股东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及日 本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同意为甲方的上述借款,按其在乙方所持股份比例部分, 以连带责任保证形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 不利影响。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及日本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分别就本次借款按 照其在国控天星所持股份比例部分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到期偿还本

金和利息。上述被资助对象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履约能力,公司能够对被资助对象 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控制。公司将动态监管财务资助款项的 使用,规范其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 资金需求,确保其生产经营平稳运行,有助于缓解其流动资金紧张状况,改善经营 回款,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不会影响公司及国控天星的正常业务开展及 资金使用。国控天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履约 能力,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总体风险 可控。公司将对财务资助款项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规范其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 安全。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2.1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0;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0。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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