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1981年(前身是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
月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9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5人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27.45万元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10,326.95万元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8,240.2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97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8,55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致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姓名 | 执业资质 |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 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 |
| 项目合伙人 | 郭丽娟 | 注册会计师 | 是 | 无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赵臣 | 注册会计师 | 是 | 无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高楠 | 注册会计师 | 是 | 无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郭丽娟,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赵臣,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高楠
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9年成为致同质控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
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处分。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协商的审计费用为:财务审计费用含税价不超过113.6万元(不含专项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与2024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致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依公司需要进行其他专项审计;同意将《关于聘任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建议支付其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含税价不超过
113.6万元(不含专项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万元。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