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2证券简称:中国动力公告编号:2025-072债券代码:110808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5年度金融
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由于2025年度柴油机销售增长,销售回款及预收货款增加,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充分考虑后续生产经营需要和合同结算收款计划,拟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2025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增加相关金融业务额度,在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结余上限由人民币36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450亿元,调增90亿元,有效期至股东会审议通过下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日止。
?交易限额
| 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 4,500,000万元 |
| 每日最高贷款余额 | 620,000万元 |
| 年度授信总额 | 1,530,000万元 |
| 其他金融业务 | 720,000万元 |
| 协议有效期 | 至股东会审议通过下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日止 |
| 存款利率范围 | 0.06%-2.00% |
| 贷款利率范围 | 2.11%-3.00%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5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12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5年度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充分利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专业服务优势,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2025年度金融服务协议,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贷款、委托贷款、外汇等金融服务。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各项金融业务金额均未超出上述《2025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的上限。
由于2025年度柴油机销售增长,销售回款及预收货款增加,公司充分考虑后续生产经营需要和合同结算收款计划,拟与财务公司签订《<2025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增加相关金融业务额度,日最高存款结余上限由人民币36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450亿元,调增90亿元,有效期至股东会审议通过下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日止。
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中船集团控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批准,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财务公司名称 |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企业性质 | 国有企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100027155G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号2层、3层、6层 |
| 法定代表人 | 金胜 |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元 |
| 成立时间 | 1997年07月08日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财务)公司与上市公司关系 | ?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受同一股东中船集团控制?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____________ |
| 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 | 中船集团 |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26,510,207.02 | 24,798,945.82 |
| 负债总额 | 24,414,644.57 | 22,588,206.04 |
| 净资产 | 2,095,562.45 | 2,210,739.78 |
| 2024年1-12月 |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559,866.86 | 373,793.58 |
| 净利润 | 146,117.77 | 198,379.47 |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 2024年度 | 截至2025年9月30日 | |
| 年末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 | 24,021,730.50万元 | 22,222,815.70万元 |
| 年末财务公司发放贷款余额 | 7,323,234.00万元 | 5,304,686.97万元 |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额度 | 3,500,000.00万元 | 3,600,000.00万元 |
|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 | 1,622,103.27万元 | 2,552,617.48万元 |
|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 | 2,552,617.48万元 | 3,208,901.11万元 |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金额 | 2,561,606.47万元 | 3,220,270.82万元 |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利率范围 | 0.10%-1.60% | 0.06%-2.00% |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额度 | 620,000.00万元 | 620,000.00万元 |
|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 | 146,000.00万元 | 196,500.14万元 |
|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 | 196,500.14万元 | 258,331.21万元 |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金额 | 196,500.14万元 | 258,331.21万元 |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利率范围 | 2.10%-3.05% | 2.11%-3.00% |
四、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协议的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原协议第四条“交易限额”第一款“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日最高存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360亿元。”变更为“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日最高存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
2、原协议第九条“协议生效与变更”第一款“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变更为“本协议有效期至股东会审议通过下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日止”。
3、除以上变更条款外,原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后续生产经营需要和合同结算收款计划,拟与财务公司签订《<2025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在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结余上限由人民币36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450亿元,并将有效期调整为至股东会审议通过下年度金
融服务协议之日止。此次补充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利用财务公司的专业服务优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公司中除关联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10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5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1、由于公司柴油机销售增长,公司销售回款及预收合同货款增加,在充分考虑后续生产经营需要和合同结算收款计划的情况下,预计本年合并口径日关联最高存款额将超出《2025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约定额度上限,因此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拟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2025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在原《2025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的基础上调增了日最高存款结余上限,并将有效期修改至股东会审议通过下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日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利于规范管理关联交易。2、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会议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5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股东会审议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本次调增的2025年度日最高关联存款额度90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因此本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会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为规范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切实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通过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证件资料、年度审计报告等,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了评估,出具了《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同时,公司以保障资金安全性为目标,制定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