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3月
目录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1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4
议案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5
议案三: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9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三、会议审议阶段,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向股东会主持人申请,股东提问的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案,经股东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负责作出答复和解释,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或高管人员有权不予回答。进行股东会表决时,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进行大会发言。
四、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表决方式、注意事项等事项可参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空港股份关于
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五、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会务组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六、股东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
二、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三、选举计票、监票人员;
四、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股东或授权代表发言及提问;
六、对议案进行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宣读大会决议;
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12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王冶雯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王冶雯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空港股份副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冶雯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王冶雯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为确保公司相关工作平稳推进,王冶雯女士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前,继续履行相关职务职责。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拟补选董事。
根据公司股东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函》。国开金融提名刘一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候选人情况如下:
刘一鹏先生,男,1995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二部经理。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刘一鹏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刘一鹏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的任职要求。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一鹏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议案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北京空港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物业”)为满足自身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其财务状况及存量贷款情况,拟向2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需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具体授信方案如下:
| 序号 | 借款主体 |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万元) | 授信期限 | 借款利率 |
| 1 | 天地物业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000.00 | 不超过3年 | 不超过3.0% |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机场支行 | 1,000.00 | 1年 | 不超过2.3% | |
| 合计 | 2,000.00 | ||||
上述天地物业申请综合授信需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主债权本金2,000.00万元及其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北京空港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 法定代表人 | 戴鹏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37886451964 | ||
| 成立时间 | 2006-04-18 | ||
| 注册地 | 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融慧园甲26号 | ||
| 注册资本 | 3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洗车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餐饮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通信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灯具销售;家具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礼品花卉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住宿服务;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万元)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万元) |
| 资产总额 | 8,501.91 | 4,569.08 | |
| 负债总额 | 7,252.62 | 3,623.84 | |
| 资产净额 | 1,249.29 | 945.24 | |
| 营业收入 | 3,579.07 | 3,738.99 | |
| 净利润 | 304.05 | -1,564.79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授信本金1,00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
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4.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公司尚未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合同,上述条款最终以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机场支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授信本金1,00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
3.保证期间:
担保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公司尚未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机场支行签订合同,上述条款最终以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旨在满足天地物业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被担保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鉴于天地物业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有效监控其运营
与信用状况,不会对本公司股东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此次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签订担保合同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包括本次公司为天地物业向银行申请2,0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4.03%,均为公司为合并报告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上述担保额为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最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最高额度,实际担保额以子公司实际借款发生额为准,截至目前,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50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1.51%。
截至目前,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最高保证合同约定担保额及实际发生额情况详见下表: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 项目序号 | 被担保方 | 贷款银行 | 性质 | 最高保证合同担保额度 | 担保余额 | 担保主债权期限 |
| 1 | 天地物业 | 北京银行自贸试验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支行 | 短期借款 | 1,000.00 | 500.40 | 2025-8-28至2026-9-8 |
| 2 | 天地物业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短期借款 | 1,000.00 | 1,000.00 | 2026-1-14至2027-1-19 |
| 合计 | 2,000.00 | 1,500.40 | / |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议案三: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前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建筑向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申请35,000.00万元借款。2025年3月28日,天源建筑与空港开发签订其中一笔的借款协议,借款金额6,0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该笔借款将于2026年3月27日到期。根据天源建筑的资金情况及实际需要,经与空港开发协商天源建筑拟申请将该笔借款展期1年,展期金额为6,000.00万元,展期利率不超过4.50%(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的关联交易(含日常关联交易)共45次,累计金额45,736.68万元(含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空港开发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法人/组织全称 | 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310251810X4□不适用 |
| 法定代表人 | 安元芝 |
| 成立日期 | 1993/09/15 |
| 注册资本 | 32,958.763454万元人民币 |
| 实缴资本 | 32,958.763454万元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内 |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零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关联关系类型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其他,_______ |
(三)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空港开发总资产853,111.42万元,归母净资产114,987.67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6,434.94万元,实现净利润-30,694.88万元。
截至2025年11月30日,空港开发总资产964,527.29万元,归母净资产202,246.40万元;2025年1至11月实现营业收入72,610.81万元,实现净利润-27,264.70万元。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天源建筑向空港开发申请借款展期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展期金额:6,000.00万元;
(二)展期期限:1年;
(三)展期利率:不超过4.50%(以最终审批利率为准);
公司及天源建筑无需提供反担保、资产、权利抵质押等增信措施。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则,结合天源建筑资信条件及资金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允原则。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当前资金市场供给较为紧张和融资成本较高的形势下,为支持天源建筑经营发展,空港开发将天源建筑借款展期,且无需公司及天源建筑提供任何抵押、担保等增信措施。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前期接受关联方借款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累计向空港开发申请借款明细如下:
(一)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接受关联方借款情况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 借款主体 | 借款金额 | 借款利率 | 借款期限 | 财务资助方式 | 备注 |
| 天源建筑 | 35,000.00 | 4.50% | 1年 | 借款 | 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
| 30,000.00 | 4.50% | 1年 | 借款 | 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 |
| 4,056.00 | 4.50% | 1年 | 展期 | 为上述35,000万元中部分借款展期,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通过 |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接受关联方借款情况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 借款主体 | 借款金额 | 借款利率 | 借款期限 | 财务资助方式 | 备注 |
| 天源建筑 | 6,000.00 | 4.50% | 1年 | 展期 | 本次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为上述35,000万元中部分借款展期。 |
六、《借款展期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贷款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二)借款人: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资助方式:提供有息借款展期;
(四)资助金额:6,000.00万元;
(五)借款期限:1年;
(六)借款利率:不超过4.50%(以最终审批利率为准)。空港开发与天源建筑尚未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展期协议为准。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本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事前审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累计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的向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申请财务资助关联交易总额已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特此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