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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新材: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预计额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其他资金周转需求,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田心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合计申请综合授信金额约为人民币236.6亿元,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银行名称授信额度(亿元)期限(年)
1中国建设银行株洲田心支行51.81
2中国银行株洲分行42.81
3中国农业银行株洲分行17.81
4招商银行株洲分行17.31
5中国工商银行株洲高新技术开发支行16.41
6兴业银行株洲分行121
7中信银行株洲分行111
8广发银行株洲支行81
9交通银行株洲分行81
10浦发银行株洲分行7.51
11北京银行株洲分行51
12湖南银行株洲东一支行51
13中国光大银行株洲分行51
14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51
15中国银行无锡锡山支行51
16中国民生银行株洲支行31
1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2.91
1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1.11
1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11
20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11
21其他银行10.01
合计236.6

公司具体的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的实际授信批复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由公司视资金实际需求情况与银行签订单项业务合同进行约定,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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