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03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2 月18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 41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 行了逐项落实并作出回复,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1 月23 日在上交所 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
近日,公司根据上交所进一步的审核意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部分回复内 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ee.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 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 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 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