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谭劲松)
本人作为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内严格按照监管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独立、忠诚、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我在任期内聚焦公司财务及内控事项,借助自己的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对定期报告进行认真研读,关注重大事项,做好审计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由于任期届满,于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后正式卸任。现将2025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谭劲松,会计学博士。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12月至2022年11月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起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9月届满离任。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不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处取得的未予披露的额外利益。在履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2025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议案11项;董事会会议11次,审议议案59项,包括定期报告、修订《公司章程》、年度融资性对外担保、实施公司组织机构优化等重要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此外,本年度公司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在会前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经过充分探讨与研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效率。任期内,我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审计委员会次数 | 参加提名委员会次数 | 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次数 | 参加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次数 | 参加股东会次数 | ||||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谭劲松 | 6 | 3 | 3 | 0 | 0 | 5 | 3 | 1 | 2 | 1 |
(二)现场考察情况与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期内,我积极参加公司的调研与培训活动,3月份,出席全球合作伙伴大会;4月份,前往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公司开展实地调研,与业务一线人员参观太仓基本港建设;8月份,实地调研航运业务“枢纽港”青岛港。同时,我在7月份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公司业绩说明会,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2025年,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通过邮件、电话等渠道与我们保持联系,及时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董事会换届、监事会改革等重大事项进展。公司定期编制《董事会工作月报》、《资本市场热点周报》,系统整合公司重大经营事件、信息披露情况、资本市场变化、航运市场动态等,协助独立董事及时全面掌握公司信息,
为履职提供必要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本人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光租4艘9000吨特种液货船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任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公平合理,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披露定期报告4份。我们通过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认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通过审阅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报告等材料,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实现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有效。
(三)聘任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及从事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有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完成审计工作。原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届满后,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审议通过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任期内,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所聘任的人员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等相关监管法规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任期内,通过认真审核公司高管薪酬考核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制定的薪酬和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工作。公司制定的高管薪酬方案科学、合规,薪酬标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所处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审核程序合理、合法。薪酬发放流程符合有关规章制度规定。
(六)现金分红及投资者交流情况公司2024年度每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279元(税前),共计派发人民币765,553,790.21元。我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监管法规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