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352,708,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3%;本次140,000,000股被司法标记,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35%,占公司总股本的
6.11%。
?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海江、无锡红闳服饰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437,291,6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73%;其中累计司法冻结3,408,909股,司法标记391,730,000股,合计占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7.49%,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4%;累计轮候冻结194,345,418股,占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4.37%,占公司总股本的8.48%。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接到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标记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标记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标记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标记起始日 | 标记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冻结原因 |
|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 140,000,000 | 10.35% | 6.11% | 否 | 2025年9月4日 | 2028年9月3日 |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涉诉司法标记(注) |
注:该笔司法标记所涉及的案件债权金额及执行费用为358,000,000.00元,需要冻结140,000,000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司法标记、冻结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 1,352,708,418 | 59.03% | 1,345,418 | 391,730,000 | 29.06% | 17.15% |
| 周海江 | 58,063,491 | 2.53% | 2,063,491 | 0 | 3.55% | 0.09% |
| 无锡红闳服饰有限公司 | 26,519,700 | 1.16% | 0 | 0 | 0.00% | 0.00% |
| 合计 | 1,437,291,609 | 62.73% | 3,408,909 | 391,730,000 | 27.49% | 17.24% |
注:1、累计被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红豆集团累计被轮候冻结194,345,418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4.37%,占公司总股本的8.48%。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标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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