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7证券简称:江钨装备公告编号:2025-085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188
号公司10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84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35,482,634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3.9899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熊旭晴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本
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推举董事阳颖霖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熊旭晴、潘长福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陈更新、郭坚强、欧阳顺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
议;
3、董事会秘书毕利军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在任其他高管2人,列席2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433,787,641 | 99.6107 | 1,620,693 | 0.3721 | 74,300 | 0.0172 |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433,698,241 | 99.5902 | 1,727,693 | 0.3967 | 56,700 | 0.0131 |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433,585,933 | 99.5644 | 1,734,393 | 0.3982 | 162,308 | 0.0374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433,582,733 | 99.5637 | 1,799,393 | 0.4131 | 100,508 | 0.0232 |
5、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44,226,251 | 96.1512 | 1,718,393 | 3.7359 | 51,900 | 0.1129 |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调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433,695,641 | 99.5896 | 1,734,393 | 0.3982 | 52,600 | 0.0122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关联股东,其持有的389,486,090股表决权回避了对议案5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星杰、钟辉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