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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日
粤泰3: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1

公告编号:2025-036证券代码:400191 证券简称:粤泰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二)查询到拍卖公告的日期:2025年12月1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年7月4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园支行借款19,000万元,截至目前借款本金余额8,390万元。2022年7月,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园支行就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7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年8月,公司提起上诉。2024年11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后,该笔债权转让给广东渝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渝宏合伙企业”)。2025年3月,渝宏合伙企业依据生效判决书申请执行。

近日,公司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查询到关于上述诉讼案件的部分抵押担保物业的一拍信息,拍卖标的为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路129-133号101、201,起拍价为71,557,640元,竞拍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12月30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执行人

姓名或名称:广东渝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润康运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执行人

姓名或名称: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树坪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 被执行人

姓名或名称:杨树坪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公司于2021年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园支行借款19,000万元,贷款本金余额8,390万元。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到期(含广州银行宣布提前到期的)应付的贷款本息,广州银行要求公司按照罚息利率支付贷款本息,采取措施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园支行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一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前到期;2、请求判令被告一偿还原告贷款本金余额8,390万元及至本息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3、请求判决原告有权就位于广州市的15套房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被告一的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4、请求被告二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请求判令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于诉讼费、保全费等)。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

一、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园支行与被告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于2022年7月28日提前到期;

二、被告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8,390万元及至本息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

三、原告对被告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15套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被告杨树坪对本判决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责后,有权向粤泰股份追偿;

五、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二)二审情况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

一、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园支行与被告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于2022年7月28日提前到期;

二、被告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8,390万元及至本息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

三、原告对被告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15套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被告杨树坪对本判决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责后,有权向粤泰股份追偿;

五、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2024年11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三)执行情况

2024年11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2025年3月,渝宏合伙企业依据生效判决书申请执行。

近日,公司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查询到关于上述诉讼案件的部分抵押担保物业的一拍信息,拍卖标的为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路129-133号101、201,起拍价为71,557,640元,竞拍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12月30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2025年3月,渝宏合伙企业依据生效判决书申请执行。

近日,公司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查询到关于上述诉讼案件的部分抵押担保物业的一拍信息,拍卖标的为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路129-133号101、201,起拍价为71,557,640元,竞拍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12月30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

可能导致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或划扣、相关资产被查封或处置,将进一步影响公司流动性。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将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诉讼,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诉讼,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本案中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二)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以上诉讼的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本案中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二)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以上诉讼的进展情况。无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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