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27证券代码:400191 证券简称:粤泰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一、本次首次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之一
(二)收到恢复执行通知书的日期:2025年9月18日
(三)首次执行日期:2023年6月9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请求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收到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恢复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
二、本次首次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执行人
姓名或名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小腊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执行人
姓名或名称:江门市悦泰置业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7法定代表人:何德赞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控股子公司
3、 被执行人
姓名或名称:江门市粤泰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社伟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全资子公司
4、 被执行人
姓名或名称:广州穗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倪启祥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5、 被执行人
姓名或名称: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颜华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6、 被执行人
姓名或名称:厦门市宝汇通金属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秀华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7、 被执行人
姓名或名称: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树坪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8、 被执行人
公告编号:2025-027姓名或名称: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三)首次请求和理由
公司、江门市粤泰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穗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厦门市宝汇通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列为被执行人。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于2023年6月9日立(2023)粤07执813号案执行。但被执行人江门市悦泰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南新区的面积为104,627㎡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在阿里司法拍卖网站上进行一拍、二拍和变卖,均因无人出价流拍。该案法院在执行到位4257785.36元后于2024年8月19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5年9月18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恢复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申请执行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被执行人江门市悦泰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南新区梅江萌交、孖洛、九宾、西甲九滨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已有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面积为104,627㎡;产权证号:粤(2017)江门市不动产权第2035247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1)江门市不动产证明第201278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可处置为由,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于2025年9月11日立(2025)粤07执恢443号案恢复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条的规定,现责令被执行人江门市悦泰置业有限公司、江门市粤泰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穗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厦门市宝汇通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履行下列义务:
一、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厦门市鹭江公证处作出的(2023)厦鹭证执字第617号执行证书确定的义务(已履行的部分应予扣减);
二、向申请执行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向法院支付本案执行费。
2023年6月15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
三、本次首次案件进展情况
(一)执行情况
等相关材料,根据福建省厦门市莺江公证处作出的( 2023 )厦莺证执字第617 号执行证书,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将江门市悦泰置业有限公司、江门市粤泰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穗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厦门市宝汇通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列为被执行人。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1、查封、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江门市悦泰置业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厦门市宝汇通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670,000,000元或相应外币;银行存款不足清偿的,查封其同等价值的房产、土地使用权、汽车、股权、设备等财产。
2、查封被执行人江门市悦泰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南新区梅江荫交、子子洛、九宾、西甲九滨的面积为104,627㎡土地使用权[粤( 2017 )江门市不动产权第2035247号]及地上建筑物。
3、冻结江门市粤泰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提供质押的江门市悦泰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
4、冻结广州穗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提供质押的江门市悦泰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现申请执行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被执行人江门市悦泰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南新区梅江萌交、孖洛、九宾、西甲九滨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已有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面积为104,627㎡;产权证号:粤(2017)江门市不动产权第2035247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1)江门市不动产证明第201278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可处置为由,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四、本次首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法院于2025年9月11日立(2025)粤07执恢443号案恢复执行。可能导致公司及个别公司下属控股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或划扣、相关资产被查封或处置,将进一步影响公司流动性。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可能导致公司及个别公司下属控股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或划扣、相关资产被查封或处置,将进一步影响公司流动性。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将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将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诉讼,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诉讼,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本案中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二)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以上诉讼的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本案中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二)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以上诉讼的进展情况。《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通知书》(2025)粤07执恢443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