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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泰3: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7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股东名称

股东 名称股份 性质本次股份变动前本次股份变动后变动时间变动方式
股数(股)占股本比例股数(股)占股本比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234,229,1629.24%333,087,66813.13%2025年7月11日执行法院裁定
其中:无限售股份234,229,1629.24%234,229,1629.24%
有限售股份00%98,858,5063.90%

(二) 股份变动涉及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行政批准文件、司法裁定书的主要

公告编号:2025-019内容

(三) 投资者基本情况

1、 法人基本信息

2025年7月16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01执恢22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广州棕枫投资有限公司名下所持粤泰股票98,858,506股(证券代码:

400191;证券类别:限售流通股)过户至申请执行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的总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489M)名下。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均锋
实际控制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2日
注册资本(单位:元)46,800,000,000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4至22层101内17-26层,A705-707,A301-320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公告编号:2025-019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4.34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4.052%,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持股0.779%,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0.612%,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持股0.21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489M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以物抵债前,长城资产持有本公司 234,229,162股,占比9.24%。以物抵债后,长城资产持有本公司 333,087,668股,占比13.13%。上述股份变动情况未导致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述股份变动情况未导致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述股份变动情况涉及投资者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上述股份变动情况涉及投资者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1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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