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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宁沪高速: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06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宁沪高速股票代码:600377

信息披露义务人1: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信息披露义务人2: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101室信息披露义务人3: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301室信息披露义务人4:江苏交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42号金融城1期2号楼32F信息披露义务人5:苏州金陵南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苏州市滚绣坊20号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 ...... 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2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3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5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 16

第六节备查文件 ...... 17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4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宁沪高速/发行人/上市公司

宁沪高速/发行人/上市公司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交控/信息披露义务人1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云杉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2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扬子大桥/信息披露义务人3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交控资管/信息披露义务人4江苏交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金陵南林饭店/信息披露义务人5苏州金陵南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3月5日
营业期限长期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
主要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江苏交控大厦
法定代表人邓东升
注册资本1,68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67063W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2.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邓东升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江苏南京
陈金东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中国江苏南京
陈玉明党委副书记、董事中国江苏南京
吴尚岗职工董事中国江苏无锡
姜辉外部董事中国江苏南京
耿仁文外部董事中国江苏南京
查成明外部董事中国江苏南京

姓名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汤宇外部董事中国江苏南京
赵良元外部董事中国江苏南京
陈仲扬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江苏南京
孙悉斌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江苏南京
于兰英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国江苏南京
丁文虎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江苏南京
陈云江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江苏南京

3.信息披露义务人1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除宁沪高速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9.23%的股权;合计持有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9.24%的股权;合计持有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9%的股权。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有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41%的股权;持有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2%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合计持股比例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行宝301339.SZ69.23%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租600901.SH39.2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600919.SH6.19%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601009.SH14.4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601688.SH06886.HK5.4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7月9日
营业期限长期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101室
主要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江苏交控大厦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何华伟
注册资本1,37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MA1MJJMW6K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产业投资、证券及其衍生产品投资,资产管理,股权管理,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基金管理,财务顾问,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重组并购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江苏交控持股100%

2.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何华伟董事长中国江苏南京
陈巍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董事中国江苏南京
余亦民外部董事中国江苏南京
马群外部董事中国江苏南京
吴云外部董事中国江苏南京
陆艳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中国江苏南京

3.信息披露义务人2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有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67%的股权;通过其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8406%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持股主体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合计持股比例
云杉资本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高速/深圳高速公路股份600548.SH00548.HK12.67%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华特301272.SZ6.840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31日

营业期限

营业期限长期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301室
主要办公地址江阴市公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吴尚岗
注册资本213,724.8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65092E
经营范围江阴长江公路大桥及其它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和经营,与大桥建设相关的原辅材料和设备销售,实用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货物仓储,普通机械租赁,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后经营),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户外、印刷品广告。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石油制品零售,制售中餐,各类定型包装食品零售,烟草制品零售,书报刊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江苏交控持股64.3989%、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1.6435%、上海民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7.0001%、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6300%、靖江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持股0.3275%。

2.信息披露义务人

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吴尚岗董事长、董事、总经理中国江苏无锡
杨少军副董事长、外部董事中国湖北武汉
施惊雷外部董事中国北京
茅荃外部董事中国江苏南京
娄钧董事中国江苏无锡
张栋外部董事中国江苏无锡
王秋外部董事中国江苏南京
沈卫锋外部董事中国江苏无锡
卢又专职工董事中国江苏泰州
戴鹏副总经理中国江苏无锡

3.信息披露义务人3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

行在外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3持有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9.83%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持股主体

持股主体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合计持股比例
扬子大桥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租600901.SH9.83%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交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2月26日
营业期限长期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42号金融城1期2号楼32F
主要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42号金融城1期2号楼32F
法定代表人卞传山
注册资本9,218.02157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66810L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资产评估;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再生资源销售;贸易经纪;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江苏交控持股100%

2.信息披露义务人4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杨海彤董事长中国江苏南京
卞传山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董事中国江苏南京
许克强外部董事中国江苏南京
王东外部董事中国江苏南京
陈君外部董事中国江苏南京

姓名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杨连峰副总经理、党支部委员中国江苏南京
赵晓波企管法务部经理职工董事中国江苏南京

3.信息披露义务人4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5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金陵南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82年8月30日
营业期限长期
注册地址苏州市滚绣坊20号
主要办公地址苏州市滚绣坊20号
法定代表人周骞
注册资本22,771.596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137735585U
经营范围住宿、饮食服务;理发;附设酒吧、提供卡拉OK娱乐服务。桑拿、美容、健身服务。以下限分支机构:食品、卷烟。洗涤;销售:丝绸服装、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金银饰品零售)家用电器;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8.9959%、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4.9098%、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6.3453%、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持股9.7490%。(江苏交控合计持股比例:61.0041%)

2.信息披露义务人

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周骞董事长中国上海市
魏开华董事中国江苏南京
朱志伟董事中国江苏南京
王蓓蓓董事中国江苏苏州
蒋奇鸣职工董事中国江苏苏州
王琨副总经理中国江苏南京
龚学美副总经理中国江苏淮安

3.信息披露义务人5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交控(信息披露义务人1)持有云杉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2)100%股权,持有扬子大桥(信息披露义务人3)64.3898%股权,通过江苏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交控资管(信息披露义务人4)100%股权,江苏交控为云杉资本、扬子大桥及交控资管的控股股东。江苏交控通过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宁沪高速之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苏州金陵南林饭店(信息披露义务人5)

61.0041%股权。具体股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江苏交控通过全资子公司云杉资本,通过沪港通参与联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宁沪高速H股无限售流通股共计27,652,000股,从而引起相关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沪高速中拥有权益股份合计达到其已发行股份的55.00%。

江苏交控作为宁沪高速控股股东,本次增持行为系基于对宁沪高速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于未来

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继续增持宁沪高速H股股份;同时,江苏交控也将根据相关要求之引导,依法依规实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践行控股股东责任,与上市公司产业发展形成有效协同,继续通过多种措施帮助宁沪高速做好市值管理相关工作。

若今后因进一步增持或因其他安排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2025年

日至2025年

日,江苏交控通过全资子公司云杉资本以沪港通参与联交所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宁沪高速H股股份,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江苏交控累计持有宁沪高速权益达

55.00%。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A股H股A股H股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云杉资本000027,652,0000.5489%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江苏交控2,742,578,825054.4406%2,742,578,825054.4406%
扬子大桥500,00000.0099%500,00000.0099%
交控资管20,00000.0004%20,00000.0004%
苏州金陵南林饭店10,00000.0002%10,00000.0002%
合计2,743,108,825054.4511%2,743,108,82527,652,00055.0000%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江苏交控作为宁沪高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宁沪高速股份的资金来源均为合法自有及自筹资金。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及方式2025年

日至2025年

日,江苏交控通过全资子公司云杉资本增持宁沪高速H股共计27,6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89%。详情如下:

时间

时间交易方向交易标的种类交易数量(股)
2025年9月9日至26日增持宁沪高速H股22,598,000
2025年10月31日增持宁沪高速H股3,400,000
2025年11月3日、4日增持宁沪高速H股1,654,000
合计27,652,00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不涉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等情形。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宁沪高速股份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时间交易方向交易标的种类交易数量(股)交易价格区间
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9月增持宁沪高速H股22,598,0009.08港元/股~9.50港元/股
2025年10月增持宁沪高速H股3,400,0009.45港元/股~9.63港元/股
2025年11月增持宁沪高速H股1,654,0009.38港元/股~9.66港元/股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截止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

、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上市公司: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邓东升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2: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何华伟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3: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吴尚岗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4:江苏交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卞传山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5:苏州金陵南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周骞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A股)江苏宁沪高速公路(H股)股票代码600377(A股)00177(H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交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金陵南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南京市、苏州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1: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股票种类:A股持股数量:2,743,108,825股持股比例:54.4406%信息披露义务人2: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股票种类:A股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信息披露义务人3: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种类:A股持股数量:500,000股持股比例:0.0099%信息披露义务人4:江苏交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种类:A股持股数量:20,000股持股比例:0.0004%

信息披露义务人5:苏州金陵南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种类:A股持股数量:10,000股持股比例:0.0002%江苏交控合计持有宁沪高速A股股票2,743,108,825股。其中,江苏交控直接持有宁沪高速A股2,742,578,825股;通过控股子公司扬子大桥、交控资管、苏州金陵南林饭店合计间接持有宁沪高速A股530,00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5:苏州金陵南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种类:A股持股数量:10,000股持股比例:0.0002%江苏交控合计持有宁沪高速A股股票2,743,108,825股。其中,江苏交控直接持有宁沪高速A股2,742,578,825股;通过控股子公司扬子大桥、交控资管、苏州金陵南林饭店合计间接持有宁沪高速A股530,0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1: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股票种类:A股变动数量:0股变动比例:0%持股数量:2,742,578,825股持股比例:54.4406%信息披露义务人2: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股票种类:H股变动数量:27,652,000股变动比例:0.5489%(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27,652,000股持股比例:0.5489%(占总股本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3: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种类:A股变动数量:0股变动比例:0%持股数量:500,000股持股比例:0.0099%信息披露义务人4:江苏交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种类:A股变动数量:0股变动比例:0%持股数量:20,000股持股比例:0.0004%信息披露义务人5:苏州金陵南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种类:A股变动数量:0股变动比例:0%持股数量:10,000股持股比例:0.0002%江苏交控通过全资子公司云杉资本增持宁沪高速H股27,652,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江苏交控合计持有宁沪高速2,770,760,825股,占宁沪高速总股本5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11月4日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方式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邓东升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2: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何华伟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3: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吴尚岗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4:江苏交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卞传山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5:苏州金陵南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周骞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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