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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晏成)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过去的一年中,勤勉尽职、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地行使公司股东和董事会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详细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管理状况,充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发展及经营提出建议,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历

晏成,男,汉族,1978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新闻专业。2000年至2001年在中国科技画报从事科技环保类记者与编辑工作。2001年至2006年在中国商报从事经济与商业类、汽车领域记者编辑工作。2006年至今在搜狐网工作,历任搜狐汽车副主编、媒体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搜狐网副总编、搜狐汽车事业部总经理,中国市场学会(汽车)营销专家委员、执行秘书长,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议案时,均会认真审核有关材料,深入了解议案情况,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本人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开完全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5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晏成660002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定期报告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能与独立董事保持良好、顺畅的沟通,能及时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使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合适的工作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作为履职重点,通过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开放、持续的沟通,及时回应疑问与关切。在股东会期间,本人特别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尤其是需单独计票的议案,确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知识背景,在董事会中有效履行决策参与、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职能。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中,本人提前审阅会议通知所列议案及相关材料,深入分析各项议案,了解相关背景信息,

并与其他董事充分沟通讨论,提出专业性意见。在表决过程中,本人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经审查,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有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除本人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情况。

(六)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同时也是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季报、半年报、年报分别进行了提前审核,积极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保公司年审会计师审定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整体情况。同时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等事项进行审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定价原则公平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及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范瑞瑞先生,苏雯博先生、匡开传先生的履历材料,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三)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母公司2024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以往与公司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本人同意继续聘请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经营运作规范,风险意识强,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并按规定程序对对外担保进行审批。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与控股方及其他关联方无资金占用的情况。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公司股东等承诺相关方曾做出的承诺做了认真梳理,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股东等承诺相关方做出的承诺均已严格履行或正在履行中。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的监督和检查,本人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工作维护了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已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实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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