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2020年,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等4名投资者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万股(以下简称前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49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88,614.61万元,全部用于增加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上述资金于2020年7月20日到位,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2024-011)。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增发(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