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361证券简称:创新新材公告编号:
2025-057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67号)核准,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新材”“本公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2,594,235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51元,共计募集资金1,499,999,999.85元,扣除发行费用17,957,956.21元(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费用14,150,943.40元、验资费用47,169.81元、律师费用1,773,584.91元、信息披露费用1,301,886.78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684,371.3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2,042,043.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
月
日全部到账,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16日出具的XYZH/2023CQAA1B0253号《验证报告》审验。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截至2025年06月30日,专户存储余额为149,352,019.93元,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
| 专户银行 | 专户账号 | 用途 | 状态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 010900036310808 | 募集资金项目 | 正常使用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 531903293510608 | 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 | 已结项,拟注销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长椿街支行 | 0200302419100016511 | 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 | 正常使用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 | 91030078801800001825 | 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 | 正常使用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 110958194810008 | 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 | 正常使用 |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2025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为62,976,128.91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9,352,019.93元,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项目 | 金额(元) |
| 一、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金额 | 408,906,358.49 |
| 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已结项,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97,432,219.76 |
| 二、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及永久补流后募集资金金额 | 211,474,138.73 |
| 三、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报告期内投入金额 | 62,976,128.91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 854,010.11 |
| 四、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49,352,019.93 |
| 五、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 149,352,019.93 |
| 六、差异 | 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管理。
2023年
月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金属”)、全资孙公司云南创新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合金”)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4年6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
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部分转移
至内蒙古实施,增加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创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工业园C区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增加配套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创新金属及创新合金于2023年
月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2024年
月
日,公司、内蒙古创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尚未注销,期间产生了利息费用23,041.23元。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 合计 | ||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010900036310808 | 426,293.20 | 196.59 | 426,489.79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 531903293510608 | 0.00 | 23,041.23 | 23,041.23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 | 91030078801800001825 | 20,082.71 | -470.81 | 19,611.9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长椿街支行 | 0200302419100016511 | 118,036,990.20 | 271,366.81 | 118,308,357.01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 110958194810008 | 30,014,643.71 | 559,876.29 | 30,574,520.00 |
| 合计 | — | 148,498,009.82 | 854,010.11 | 149,352,019.9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
月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48,098.6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297.61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1,795.7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 | 否 | 69,112.72 | 69,112.72 | 0.00 | 49,715.45 | 71.93 | 2024年12月 | 2,370.02 | 是 | 否 |
| 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 | 否 | 78,985.96 | 78,985.96 | 6,297.61 | 42,080.28 | 53.28 | 2025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48,098.68 | 148,098.68 | 6,297.61 | 91,795.73 | — | — | 2,370.02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参见本报告书“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参见本报告书“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参见本报告书“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已于2024年12月结项,节余募集资金19,743.22万元于2025年3月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1、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为优化供应链体系,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发挥募集资金最大作用,在生产线购置上,部分设备从募投项目规划国外进口设备调整至性价比更高的国产设备,既能够满足生产需求,又能有效降低募投项目的实际采购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2、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加强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降低项目开支。3、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此外,节余资金中包含支付周期较长且尚未支付的部分设备款、工程项目的验收款、质保金等,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在满足付款条件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从公司流动资金中予以支付。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参见本报告书“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22,921.22万元。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921.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4)。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亿元,2024年9月20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4.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
月
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24年11月25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4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2025年7月25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3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2)。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额度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额度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计使用2.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持有最高额度为
0.8
亿元。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拟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197,432,219.76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2025年
月24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2025年
月
日,公司已完成该募投项目结项并永久补流金额197,948,625.47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外汇、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报告期内,“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募投项目累计以募投专户支付信用证保证金
元,截至2025年
月
日,未使用的保证金余额为
万元,截至2025年8月11日,上述未使用保证金已退回募集资金专户,未使用的保证金余额为
。
2025年8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拟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21,070.19万元(截至2025年
月
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