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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08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11月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公司董事于胜东先生、李鹏女士、吴铁成先生、徐克哲先生、孙军先生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胜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要求,同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徐克哲(召集人)、赵连奎、孙军

调整后:徐克哲(召集人)、李鹏、孙军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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