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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敦煌种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5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敦煌种业股票代码:600354.SH

信息披露义务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十二号通讯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十二号

股权变动性质:表决权委托的委托方对外转让股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权益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敦煌种业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7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股份的增持、处置计划 ...... 8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 1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 10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 11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1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 13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4

一、备查文件 ...... 14

二、备查地点 ...... 14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 ...... 17

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公司、敦煌种业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酒钢集团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政府国资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敦煌市供销社敦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沙州能源公司敦煌市沙州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酒泉现代农业酒泉地区现代农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金塔县供销社金塔县供销合作联社
瓜州县供销社瓜州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本次权益变动2025年11月14日,敦煌市供销社与沙州能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敦煌市供销社将持有的上市公司26,5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208%)转让给沙州能源公司。因此,酒钢集团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持有的关于上市公司的上述26,500,000股股份表决权减少。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A股、股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1998年5月26日住所: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十二号注册资本:1,454,410.9469万元实收资本:1,454,410.9469万元法定代表人:程子建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2002246412029经营期限:1998年5月26日至2048年5月25日经营范围:制造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与娱乐业(以上属国家专控专卖的项目均以资质证或许可证为准)。

通讯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十二号通讯方式:0937-671763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结构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酒钢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84%

31.58%

31.58%甘肃国投

甘肃国投甘肃省政府国资委

甘肃省政府国资委酒钢集团

酒钢集团

68.42%

68.42%1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甘肃省政府国资委直接持有酒钢集团的股权比例为

68.42%,是酒钢集团的控股股东;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实际控制酒钢集团的股权比例为100%,是酒钢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甘肃省政府国资委为甘肃省人民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按照政资分离、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实行“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甘肃省政府国资委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对全省省属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覆盖了有色、钢铁、电力、农业、铁路、交通运输、建筑工程、对外经贸合作等多个行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16%姓名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程子建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嘉峪关市
阎超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国嘉峪关市
张双武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中国嘉峪关市
张虹外部董事中国兰州市
武威外部董事中国兰州市
袁武军外部董事中国兰州市
孙茏外部董事中国白银市
席斌外部董事中国白银市
常成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中国嘉峪关市
高兴禄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中国嘉峪关市
文义博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中国嘉峪关市
秦俊山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中国嘉峪关市
陈扬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中国嘉峪关市
杜昕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中国嘉峪关市
杨金山财务总监中国嘉峪关市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酒钢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上市公司证券代码注册资本(万元)主营业务持股比例持有方式
1酒钢宏兴600307626,335.74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矿产品、金属制品及化工产品的批发和零售,铁矿采选,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铁路、道路货物运输,仓储物流,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58.79%直接
2敦煌种业60035452,780.21许可项目: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11.03%直接
3甘肃银行02139.HK1,506,979.13货币银行服务。6.53%直接

除上述情况外,酒钢集团不存在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形。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2024年11月6日,敦煌市供销社、酒泉现代农业、金塔县供销社及瓜州县供销社与酒钢集团签署了《委托表决协议》,将其合计所持有的敦煌种业51,792,8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9.81%的表决权(其中敦煌市供销社持有29,568,876股,占比5.60%;酒泉现代农业持有14,465,062股,占比2.74%;金塔县供销社持有6,579,180股,占比1.25%;瓜州县供销社持有1,179,757股,占比0.22%)委托给酒钢集团代为行使。

本次权益变动前,酒钢集团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58,216,600股,占比

11.03%,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数量为51,792,875股,占比9.81%,酒钢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表决权数量为110,009,4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84%。

2025年11月14日,敦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与敦煌市沙州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敦煌市供销社将持有的上市公司26,5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208%)转让给沙州能源公司。因此,酒钢集团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持有的关于上市公司的上述26,500,000股股份表决权减少。

本次权益变动后,酒钢集团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58,216,600股,占比

11.03%,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数量为25,292,875股,占比4.79%,酒钢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表决权数量为83,509,4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8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酒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甘肃省政府国资委。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个月对上市公司股份的增持、处置计划

2025年11月14日,沙州能源公司与酒钢集团签署了《表决权委托意向协

议》,经平等自愿协商,沙洲能源公司在完成上市公司股份受让后,有意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表决权委托给酒钢集团代为行使,具体事宜在完成上市公司股份受让后,根据具体协商情况另行签订委托协议。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收到通知,2025年11月14日,敦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与敦煌市沙州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敦煌市供销社将持有的上市公司26,5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208%)转让给沙州能源公司。因此,酒钢集团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持有的关于上市公司的上述26,500,000股股份表决权减少。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2024年11月6日,敦煌市供销社、酒泉现代农业、金塔县供销社及瓜州县供销社与酒钢集团签署了《委托表决协议》,将其合计所持有的敦煌种业51,792,8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9.81%的表决权(其中敦煌市供销社持有29,568,876股,占比5.60%;酒泉现代农业持有14,465,062股,占比2.74%;金塔县供销社持有6,579,180股,占比1.25%;瓜州县供销社持有1,179,757股,占比0.22%)委托给酒钢集团代为行使。

本次权益变动前,酒钢集团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58,216,600股,占比

11.03%,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数量为51,792,875股,占比9.81%,酒钢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表决权数量为110,009,4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84%。

本次权益变动后,酒钢集团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58,216,600股,占比

11.03%,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数量为25,292,875股,占比4.79%,酒钢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表决权数量为83,509,4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82%。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酒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甘肃省政府国资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权益变动而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被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酒钢集团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58,216,600股,占比

11.03%,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数量为25,292,875股,占比4.79%,酒钢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表决权数量为83,509,4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82%。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酒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甘肃省政府国资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此次权益变动而发生变化。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等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沙州能源公司与酒钢集团签署的《表决权委托意向协议》;

4、敦煌种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程子建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4日

(本页无正文,为《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程子建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肃州路28号
股票简称敦煌种业股票代码600354.SH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十二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表决权的委托方对外转让股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权益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110,009,475股持股比例:20.8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83,509,475股持股比例:15.82%变动数量:持有表决权减少26,500,000股变动比例:持有表决权减少5.02%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委托方于2025年11月14日对外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的权益在本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后减少方式:表决权的委托方对外转让股权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不适用?(说明:表决权的委托方对外转让股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2025年11月14日,沙州能源公司与酒钢集团签署了《表决权委托意向协议》,经平等自愿协商,沙洲能源公司在完成上市公司股份受让后,有意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表决权委托给酒钢集团代为行使,具体事宜在完成上市公司股份受让后,根据具体协商情况另行签订委托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程子建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4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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