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
| 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目 录
| 关于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1-2 |
|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1 |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 -
关于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中证天通(2026)证审字21110001号-1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金融”)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6)证审字21110001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函[2023]3870号等有关规定,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新力金融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2025年度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