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在任独立董事 赵定涛先生、邵振安先生提交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后,进行评估,经核查其任 职经历以及签署的自查报告文件,对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发表专 项意见如下:
除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上述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配偶、父 母、子女、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 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在其他企业担任职务、持有本公司股份以及重大业务 往来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 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综上,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内部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十四日 会 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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